美国留学生短篇小说三人行
《三人行》作者:小兰那前序“…这是一个很古老很古老的故事,发生在神秘的东方大陆,神秘的中国这块土上。故事的主人公叫做孙悟空。”听到这你可能会想:“切,老掉牙了,爸爸,能不能给我讲个新的故事呢?西游记我都听了好多遍了。”儿子,先别着急,今天爸爸给你讲的故事,不是《西游记》,孙悟空也不是那个孙悟空…悟空篇第一章:生活豆豆吵来吵去,吵来吵去,就是不肯吃饭。媳妇在旁边说:“那你就把你编的那个故事再给他讲一遍吧,贝贝也想听。“我看着一桌未动的菜,又看了看贝贝(家里养的柯基犬)闪闪发亮的大眼睛和甩来甩去的大舌头。“那就讲一遍,最后一遍,然后你就好好吃饭,这孩子都被你给惯的。”我假装有点生气,清了清嗓子,说了下去…悟空生活在东胜神州傲来国的花果山上,这想必是全天下的共识。但今天我要讲的悟空,也姓孙,只不过他住在美利坚合众国,是一名大学一年级预备役的学生。什么叫预备役?就是读语言学校和预科学校学生的统称。相比直接被大学录取的大一新生来说,预备役学生因为语言成绩不达标或者是总成绩稍微差一些没有达到录取线,所以只好选择在国外先读一学期的预备课程,从而巩固成绩,顺便熟悉语言环境。一般他们都会被安排到当地的美国佬家庭中去,和洋人们一起生活,而我,就是在那里遇见悟空的。我高中成绩不好,贪玩。虽说读了三年的剑桥国际部但却没能被理想的学校录取,所以一直想着大学把成绩补上来。因为去美国游学过两个星期,又对美好炽热的加州产生了幻想,所以选择了加州圣莫妮卡大学。做梦都想在那里结婚生子,生一个会说两门语言的美国小鬼子,这是后话,暂且不表。到了卡尔佛市下了车,一个电话里熟悉的声音向我道了声“hello”就主动过来和我握手,帮我搬行李。他叫Ellison,住我隔壁房间,是一名重庆华裔,留学美国已经有两年了。刚刚准备拿身份,现在也是圣莫妮卡大学在读。我礼貌的递过行李,亲切的用汉语询问着卡尔佛市这边的情况。果然不出所料,他也是极力想要融入“文化大熔炉“中的一员。“这里是你的房间,我们三个人share一个盥洗室。最好别在厕所里剪头发,我知道美国剪发贵,但你得自己收拾头发茬子。你懂,房东老太太爱干净。”他悄声告诉我。“我明白,我这一路快饿扁了。能不能带我吃点东西,还有…见见我的室友?”“烤鸡都给你准备好了,房东老太太知道你今天来,下午刚买的的。”Ellison没提室友的事。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厨房,拿起一只鸡腿就开始啃,一边啃一边和房东老太太唠家常,什么姓名啊,籍贯啊,这个斐济岛来的印度裔老太太对神秘的中国十分好奇。正当我掏出包装好的陶瓷簪子准备送给她当见面礼时,一个黑色鸭舌帽走了进来。他个子不高,可以看出晒得有点黑黑瘦瘦的,地道的说了句:“whatsup,man.”就回了屋。临走拿了两块火鸡肉。我很奇怪地问Ellison:“房间里可以吃东西吗?”Ellison一脸不爽,“呐,这就是你的室友了。”第二章:联系这就是悟空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了,黑黑瘦瘦的,说着一口地道的加州方言。神秘,却又亲切,这或许是异国他乡的游子之情吧,我感觉和他有一种莫名的联系。当晚我临时住在一张行军床上,他睡得是席梦思两米乘两米。0点半了,我正艰难的倒着时差。他突然下床,打开台灯,摆弄起一个赛车模型,同时一遍翻看着笔记本。突然,一个声音问我:“你睡了吗,天蓬?”“我没睡啊,倒时差,睡不着。”其实我已经有了点困倦,只是想给他留下好点的第一印象,更何况我是天蓬他是悟空,难得的缘分。“走,我带你看样好东西。”他偷偷地看着我,满脸淫笑。“啊…这么晚出门不安全吧,我听说美国晚上…喂喂喂,你别拽我!”我有点不情愿地被他拽起,穿好上衣,刚一出门,他说:你看到马路对面停着的那辆Mustang了吗?我没听懂。他又说:Mustang,福特野马,《速度与激情》看过吧,范迪塞尔开的跑车,我的。“不是吧…你这也太壕了,这车得几十万吧。”“没有,万美金税后,喜欢吗?带你兜风,走。”他像个学长的样子带我上车。不得不说跑车你连上车都很困难,再加上美国乡间公路全是“停止牌”,50米必须一停。可是福特野马如脱缰野马一般的马力还是让我感觉洛杉矶夜晚的风是那么凉爽。“那一瞬间,我仿佛爱上了悟空。”我看了看儿子,满脸骄傲的说“天蓬你这是…”儿子困惑“你还小,不懂同窗之情,长大了就明白了。”我满脸自豪“OkOk,老爸,那后来呢?”儿子满脸期待。“后来啊,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该怎么跟你讲呢?总之一本书是说不完了,我就长话短说吧。我第二次见到悟空,是一周后的事情了…”第三章:认识其实中间我为了熟悉美国的生活,和另一个室友卷帘大将两个人走大街,窜小巷去了很多地方。光唐人街和洛杉矶最大的华人超市就去了两次。人生地不熟,有了GoogleMap也没觉得害怕。可能这就是很多留学生十分钟情谷歌地图的原因,因为它当时确实地图很全。卷帘是谁?他是我的跟屁虫,这个后面细聊。那天晚上,我和悟空兜风回来他就拉肚子了,毕竟不是真齐天大圣。进了房间,我办了一件至今都有点后悔的事:按道理说我们家长都教过,是不能乱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但是他那本压在跑车模型下的笔记本,突然就对我释放了魔力。也不知道为啥,如同咒语一般,我神秘莫测的就把本子打开了。第一页是一堆日语,名人名言啥的。翻开第二页时我突然感到一阵凉风刮过,我肚子也有点隐隐作痛了。我敲盥洗室的门,他没回话,可能是拉稀了。我强忍着,翻开第二页:三更烛火五更鸡,正是少年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正看着,我突然觉得困了,肚子也不痛了。“太好了,估计被风一吹时差就倒过来了。“我暗自窃喜,倒头便睡。再见孙悟空是一周以后了,在语言学校的开学典礼上,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向我们表示问候和亲切的关怀,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套,总之很厉害就是。此时我无耻的暗暗发誓,“要像他书中的诗中学习,变得更好。”只见悟空双手抱拳:“It’sallgoodtoseeyouguysfromallaroundtheworld,China,mycountry,Europe,andSouthKoreaandJapanandsoon.Keepupthehardwork!Thanksyall!”反正我除了good基本没听懂。大伙可能不会想到,作为本身口语不是很好的华人留学生,我完成了三项壮举。一、四个半月考下了美国专业级英语证书(相当于美国专八),卡普兰校史第一人。二、四个半月,通过了商务英语考核,校史第二名。三、一个半月自学SAT,考上了圣莫妮卡大学,也是州长的大学。我自己也没想到,一直到一年以后,回语言学校看老师,他们还是把我当作爱徒对待,并经常用作“经典案例”来教育后生仔,我当然也还之以情。原来努力,真的会带来成绩;而成绩,真的会带来动力。不管怎么说,悟空的榜样力量(还有那首诗),对我产生了极大的激励作用,这股力量至今仍在我心头。“你能想到我被学校邀请给华人留学生补课,还给我钱吗?”我简直不敢相信,立刻把好消息通知给小女朋友。“就知道你最棒了!木啊木啊~”她先是惊讶然后高兴。故事说到这就不得不说说我的小女朋友了,她叫小娥,苏小娥。名字很好听,可是人一点也不温柔。非要说有那么一丢丢的温柔,那也是带她吃完好吃的才有的温柔。我不以为然,起码当时不以为然。她明年就要去加拿大了,读多伦多大学,和我的圣莫妮卡学院一比,确实差距不小。可我干一行爱一行,对于曾经的母校除了校友,不允许别人批评。因为我在那里度过了最充实、最忙碌、最青春洋溢的一学期。圣莫妮卡学院,不可谓不加州,有歌为证:“欢迎来到圣莫妮卡学院,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总能找到我们。欢迎来到圣莫妮卡学院,你可以随时想要离开,但你永远不会真正远去。“悟空也不爱那里,他也爱语言学校。在语言学校你可以跟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接触,成为朋友。到了大学,加入了各种留学生群体,你基本也就被某些社群绑定住了,不自由,但他欣然接受。我当时不以为然。到了加利福尼亚,不自由,毋宁死!曾经私以为,和每个族群都保持或多或少的联系,你才是真美国,但事实证明我是错的,也吃亏了,原因有三:①你不是真美国人,也永远变不成美国人,这是写在你的骨头里的。②美国社会也看身份,没绿卡都白瞎。③你毕竟有心理落差,人生地不熟,在美国人家即便住久了,纵使心态再好,也会有寄人篱下之感。老孙看出了我的悲伤,当我选了六门主课,两门选修课想要拼命融入美国时,他劝过我;当我寂寞的只想写作业发泄自己时,他带我去旧金山自驾;当我被苏小娥甩掉,自己把自己虐的体无完肤时,他安慰过我,带我去一群陕西老乡家里吃狼牙土豆、踩维纳斯海滩、大西洋夜晚的海浪声。总之,除了女朋友该做的事,他都帮我做了。我管老孙叫莫逆之交,他笑了笑:“咱俩师兄弟,你又给我整的gaygay的了,你呀,就是太重情,什么莫逆,你不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陪我兜过风吗?”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是老孙最困难的时候,他被美国人欺负了,没人诉苦,又不敢回国找父母倾诉。我一个无意的举动,成就了那晚的凉风,也让他愿意敞开心扉回国和父母聊聊,最后休学了半年,总算有个交代。第四章:记忆我和老孙一共见过五面,六面?记不清了,反正一只手能数过来。难以想象朝夕相处的室友,在这片“自由”的土地上,也是那么不堪一击。只记得他休学回来后变了一个人,看谁都朝气满满的,见谁都愿意多聊几句,不是原来那个他了,我深感自卑。05年月4日,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这是我确诊抑郁症的日子。我独自开车到学校的心理诊所,跟心理医生聊完了经历聊梦想,聊完梦想侃大山。总之,我爱上她了,但良好的教养和出类拔萃的口语却让我不敢表白。最后她跟我说“你没病,就是该吃药了”那表情我永远都记得。那大妞甚至还问我,“你是喜欢我吗?我看你眼神都直了,有话你就说,别怕,这屋就咱俩人。”人家都这么明显了,我居然冠冕堂皇的回了句:“我没事,你别多想,我们亚洲人讲礼数,越看你越是尊重你的意思。”于是错过了一次难得的异国恋。实话实说,那个心理医生还挺漂亮的,拉丁裔,又性感又漂亮。紧接着电话里苏小娥就嗅出味儿来了,问我是不是不爱她了。我说没啊,她也不回话,一到加拿大果断甩锅,干脆利索。我痛啊,痛不欲生啊。悟空就来了。他总是在你最想要朋友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那是我俩第六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他带我吃了东南亚菜,又吃了麻辣香锅。从唐人街往回开的时候,我问他:“老孙,你能帮我劝劝小娥吗,你知道我俩的,都好了一年半了,我实在舍不得。”他反问:“你俩还有可能吗?说句不该说的,你心里没她。”我沉默不语。“砰!”我俩在十字路口撞了辆60年代的复古大奔。…后面的事儿我不想说了,互相推卸责任。最后我说老孙,我不喜欢你了,也不喜欢美国了。他哭了,说有我啥事儿。我说你陪我住一晚,写写作业,聊聊天,喝两杯也行,我实在难受。他说不去,怕你伤害我。七年后我才反应过来,他是怕我成弯弯…孙啊,何时还能再见你一面?在街角的咖啡店?或是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只为说上一句,好久不见。后记:清风徐来我一直喜欢鲍勃迪伦,老孙喜欢老鹰乐队。我俩一个弹民谣,一个弹电吉他。好不快活。有一次为了追一个妞,他还帮我唱了段和声。我俩唱的一般,那些日子却定是最好的。前几年偶然听到有朋友唱鲍勃迪伦的《随风而逝》,我悲痛了一回。前段时间赵英俊老师去世,又悲痛了一回。我留美时一直和老孙反复强调,《随风而逝》是美国国民级歌曲,最有美国味儿。老孙笑笑说:这是加州,你《加州旅馆》弹得不好就直说,不用绕弯子。今天又想起你,不,又写起你。老孙,我现在都不听随风而逝了,都听《清风徐来》了,你呢?天蓬篇第一章:重生“我呀,没啥可说的。真的,儿子,你要不就别问了。“我满脸难色看着儿子,一副想说却又无从开口的表情。“你便秘了?“媳妇担心我。“去去,玩会儿去。我这不是含羞嘛真是的…“媳妇继续攻击:“挺大的人了,儿子面前有啥可害羞的,当年谈恋爱问你你就支支吾吾的,赶紧说!我也想听听。“说完放下了手中的锅碗瓢品儿子满脸期待,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追七色光的样子。唉,都说有《悟空传》,哪来的天蓬传啊!为了儿子能好好吃饭,我说!讲天蓬元帅就不能讲他怎么当天河元帅,得从他被贬下凡,重新做人开始说…第二章:骨肉谁家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哪个不是爹生娘养先生教的?不为了孩子的将来,谁舍得送孩子出国?这也是我自从养了儿子才悟出来的。我其实故事很多,但一切都从04年8月5号那天变了,准确的来说,是8月4号。对我来说,我是4号告别父母,告别生我养的我中华大地,独自踏上星程。对二老来说,5号是我落地的声音,那一刻起,他们这颗心才算是落了听,才算是我真正地离开。在机场父亲让我给Ellison打个电话,告诉他们落地时间,别回头锁门了忘了接我。父亲是魔羯座,总是那么谦虚,有礼,谨慎。母亲是一个小女人,从来不乱花钱。在机场破天荒的让我吃一碗牛肉面,说这是唐山的规矩,进门的饺子出门的面。我把面放进嘴里那一刻,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沙子,眼泪簌簌地往下落,偷偷地窥了母亲一眼,不敢说话也不想说话。也知道父亲是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生怕三个人一起哭被机场的工作人员笑话。这种感觉在我最后一次踏上飞往美国的航班时,全部都释然了。那是05年7月4日,美国国庆节。突然不知怎么的,我看着父母送机时,那不变的、渐渐消失的身影,心里像是拧了麻花。我暗暗告诉自己:我不读了。成绩再好也不读了。我想回家了。第三章:回家我在美国办完一切退学手续,骄傲地告诉留学生办事处,“我不上了!“那一刻仿佛意大利伟大的左后卫格罗索附体,好像我打进了一脚世界波,好像我和皮尔洛一起触碰到了大力神杯。留学办的老师傻了:“what?butyougradesare...awesome,youmaygotoUCLA,why?Doyouhaveafamilyissue?CanIhelpyou?”他不解。是啊,他不理解我成绩全优但为什么选择会这个时候回国。小小美国人怎么会理解我们华夏文明的思乡之苦呢?这思念二老的情感此刻重如泰山,这唾手可得的学位此刻轻如鸿毛。留学办又说:“你会后悔的,离开美国的话。”我说我不会,钱老不会我就不会,他是我的偶像,所以我不会。去机场这一路我感觉身轻如燕,所有人都在给我让路,好像我真的是钱学森。一下机场我就哭了、一看到北京我就哭了、一落地我就哭了。“祖国啊,离开你这大半年,您辛苦了!”一见到父母我就哭不出来了。我居然真有点后悔了!!!第四章:征程我陆续在家休养了一年,期间也又收到过两封来自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录取通知书。也去澳大利亚旅行了一圈,还考上了澳大利亚排名前十的卧龙岗大学,最强势的国际商务专业。但我都深深累觉不爱。没了加州的晚风,没了绿油油的棕榈树,没了每天开的号高速,没了悟空和卷帘还有那帮一开始就陪在我身边的朋友们。我找不回我的曾经了,我不想再读书了。但当今社会不读书不是没出路,但是对自己得有个交代。于是我自学了南开大学的国际商务文凭。对外有个说辞,对自己有个交代。父母看出我那阵子对事物缺少热情,郁郁寡欢,于是又一次体现了对我的深爱。他们帮我联系了法国蓝带厨艺学院。就这样,我正式成为了一名烘焙师。其实我更喜欢面包师这个词汇,因为听起来比较专业。事实证明了我的专业程度。我在唐山开了全市第一家法式面包坊:法香苑。慢慢地,又进修了手冲咖啡,甚至拿到了CSCA咖啡学院:手冲咖啡师一等奖。这些工作仅仅是我的日常,可慢慢地,我爱上了这份工作。我情愿一辈子守在一家小店门口,等一群人。儿子打断了我:“是谁?”是苏小娥吗?不是,她没那么爱我。是卷帘和老孙吗?也不是,他们没那么矫情。是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吧。后记:我想留下它“你说美丽的青春啊,在我记忆里生根发芽。”“你说快乐的日子啊,慢慢你也不再拥有他。“我不想留下老孙、卷帘或者任何人在我的生活中,因为他们都是我生命中重要的过客。我想要的,是一个妻子,一个娃,每天下班后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和我最心爱的贝贝陪在我的脚下。我什么也不想留下,因为我从不曾失去什么。从出生到80岁,青春一直都陪伴在我左右:陪我看花尽日落,陪我在心里,却从不陪我看海枯石烂。因为海枯石烂不是青春,是时光。我好想把时光留下来,下载下来,因为它只是一条线。卷帘篇第一章:夹克夹克其实是我在美国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们一起去唐人街喝海鲜粥,一起逛华人超市,一起组装自行车,一起在篝火晚会上唱歌。很荣幸能有这么一个朋友在你最需要朋友的时候,出现在你身旁,我习惯叫他卷帘。是我的错,没能留住他。但我相信缘分,你我一定会再相遇,是吧卷帘。我至今没问过卷帘的名字,只知道他姓李,炒得一手特级的徽菜,耗油和料酒的比例永远都是刚刚好。他知道我是回民,所以每次给我的饭菜总会特别说:“都是耗油,没别的,凑合吃。”卷帘非常有礼貌,不该他说话的时候他永远是默默地听。典型的理科男性格使他特别得严谨,总是确认语法正确才下笔写。比我强多了,口语说的全对,一写作就一堆废话。有一天我问他:“卷帘,我比你晚来美国半天,结果抢了你的床位,你恨我吗?”卷帘笑了笑:“不,你比我块头大,应该的。”其实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点小遗憾的,因为我睡行军床,他睡地板都睡了两个礼拜了。他还比我早到半天,理应睡悟空留下的那张席梦思。但我自作聪明的给他做了顿丰盛的晚宴,就把他的床位抢了哈哈哈。卷帘特别地包容,当时说了句:“切!”第二天,不,第三天就给忘了。我爱卷帘。第二章:卷帘其实按道理说,我才是卷帘。夹克应该叫天蓬,因为他比我早到半天,而悟空比我俩早到半年。你问Ellison什么时候来的?不记得了,总之他年长几岁,不太屑于跟我们计较。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卷帘问我:“你说咱俩谁才是卷帘?“他对这事儿特别在意。我强词夺理,我天秤座,你天蝎座,咱俩同岁,你说谁是!卷帘真的生气了:“好,你狠。早晚让你认命!“卷帘,在我心里你永远是卷帘。偶尔让你做做天蓬也行,看我心情。第三章:美国印象最深的一次,还是卷帘。他那天在回家的公交车上跟我说:“天蓬,毕业了就回国吧,千万别留在美国。“我一脸懵,刚才还在和洋鬼子扯淡,这是怎么了?他娓娓道来:”首先,留在美国你得办绿卡吧。就你这实力,自己拿工作签证很难吧。就算有实力,也抽不中啊,整的跟北京摇号似的。二,你口语这么好,是我见过所有人里最好的,毕业了回去随便当个翻译,没准还能当同声传译呢啊。实在不行,找个新东方,一个月七八千不是问题呀。第三,你看这一车的人,年轻时哪一个没有美国梦,最后呢?有的人连衣服都穿不起了,这还有啥可说的…”我醍醐灌顶,捋了捋思路,勉强跟上了他的节奏。这么有条理,有节奏地分析,而且全部用英语来表达,我从没见卷帘这么认真过。是,我们俩在一起时就喜欢用英语说话,磨练彼此。过了好久,我终于明白了那番话的用意。卷帘早看出我不太适合美国,太意气用事的人,确实不适合这个实行丛林法则的社会。而我,当时只会纠结谁的口语好,想来呆不下去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能力与卷帘和悟空相差太多了。第四章:看万家灯火有一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境中我漫步在洛杉矶西木区的街头,缓缓经过的路人:有维多利亚贝克汉姆,有纸牌屋里的副总统雷蒙德。忽然我看见一个身影缓缓而过,还是穿着那身黄色的太极服,就像我们第一次在卡尔佛公园里;他教我练太极时一样,他叫卷帘。后来我从同伴口中得知,卷帘考上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量子物理学。他终于完成了他的梦想,也顺道完成了我的。我曾经的梦想是去伯克利分校,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是学量子物理学。孙悟空还是那么潇洒,在圣莫妮卡大学读了两年后转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成为众人羡慕的天之骄子。他读传媒学,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我是最早放弃留学梦的,原因也简单:在美国人家里住了一年,知道了没有奖学金的留学生始终呆不下去,能力不出众只会被放弃。在丛林法则下没有弱者,只有胜者。他俩都是胜者,我能有幸同他们一起读书,是我的福气。希望在我的小说里,我虽不是胜者,也不是弱者。在我们三个人短短几年的留学生涯里,或多或少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学会了不用思考的口语、悟空当上了传媒人、卷帘摆弄着量子物理学。我们都拿到了毕业证:天蓬从南开毕业,悟空毕业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卷帘毕业于伯克利分校。看似南辕北辙的故事和经历,或多或少也有着大家的影子。有人会说:天蓬啊,你只是大专,拿出来跟人家世界名校比,不亏心吗?我想对他说,我在国际商务领域的综合能力就是在南开读书的这两年半锻炼出来的: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分析概括和总结的能力、对国际市场的精准判断力等等。这些都是南开大学赋予我的。如果没有南开大学慷慨地为我敞开这扇荣誉之门的话,我说话真的不会这么有底气。所以即使我真的很普通,可我很骄傲。我为我自己骄傲,更为我的母校骄傲。“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是南开大学的百年校训,相信每个南开学子都将珍藏于心。每个人的青春都不一样,每个人的青春都有或多或少的迷茫。那时,是我们最手足无措的样子;那时,也是我们最美的样子。后记:梦境之龙故事讲完的时候,儿子趴在桌子上有点困了。妻子悄悄暗示我;我将他轻轻抱起,放在小床上。在缓缓地呼吸声中,我仿佛听到儿子在说:“爸爸,爸爸,你快跟我来!“我掏出珍藏已久的钥匙,吹去表面的一层浮尘。用它轻轻地旋开了通往未来之路的大门。“那儿坐着一条巨龙,匈牙利梦境两翼龙,巨大的翅膀会扇起风暴。它静静地坐在门口,用余光凝视着我,仿佛在向我说:快上来,我带你回到梦中。我跳上巨龙的翅膀,随着清风摇摇晃晃,飞向天空。一路上经过了:天津,北京,唐山,黄山,合肥,西安;卡尔佛,圣何塞,旧金山,伯克利,橘子郡,波士顿。梦境之龙盘旋了一下,在旧金山的一片海前落下,旁边是黄衫木栈道和深深的迷雾。我拨开迷雾,发现了金门大桥前站着四个身影。从左向右,像极了流星花园。他们分别是:三藏,悟空,天蓬,卷帘。在清晨四点半的朝阳下,他们昂着头,不约而同地注视着远方。(完)后序“三藏是谁?”巨龙深沉地问我我挚爱的朋友,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你还要听吗...小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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